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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公司企业催收债款的危险防范成都收账公司企业催收债款的危险防范 企业在催收债款的过程中也是有法令危险的,例如遇到债款公司关闭破产、欠款纠纷等,成都收账公司因而企业做好应收账款的法令危险防范是非常重要的。 1、合同签订前对债款方资历和履约能力的检查 企业应该在欠款产生前就采纳必要的防范办法,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债款方的主体 看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或基本企业信息等。 2)检查债款方的偿债能力 其间包含但不限于股权架构及股权变更记录、股东出资情况、实际控制人、运营范围、涉诉情况、是否被列为失期被执行人等 3)采纳担保办法 假如可以采纳担保办法,要尽或许要求债款方供给担保。由于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危险的有效办法,当然在树立担保时要留意担保在法令上的有效性。 2、合同或协议签订时的规范性检查 企业应根据买卖模式拟定合同,检查主要条款是否备齐,例如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和数量、付款条件和付款方法等,一起也要确保内容的规范性。 3、合同签订后对债款方运营情况的检查 企业要在欠款发生后对债款方的运营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检测,在债款方运营情况恶化或出现财物转移、资金抽逃、损失实行债款能力等情况的出现时,可以及时采纳必要的应对手法。 4、应收账款的催收办理 企业应树立应收账款台账办理制度,完善未到期应收账款的日常办理,定时整理。 5、留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权力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力,该期间届满后,产生“责任人可以拒绝实行其给付责任”效果的法令制度。当事人在法令规则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力,则将损失胜诉权。 《民法典》规则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