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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收账公司欠条的诉讼时效珠海收账公司欠条的诉讼时效 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务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1. 约好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同样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三年。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品买卖合同,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出具欠条约好2020年10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2020年10月2日起核算三年。 2. 未约好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司法实践中,其诉讼时效起算点与借单不同。未约好还款期限的欠条,自欠条出具之日起核算三年诉讼时效。比方,丙向丁出具欠条,未约好还款期限,欠条出具日期为2020年3月1日,那么诉讼时效从2020年3月1日起核算三年。这是因为欠条出具时,债务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力遭到侵害,而不像借单未约好还款期限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建议权力。 二者诉讼时效差异的原因及影响 借单与欠条诉讼时效存在差异,首要源于二者性质略有不同。借单首要基于假贷联系发生,而欠条发生的原因更为广泛,包括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多种法令联系。这种差异导致在未约好还款期限时,对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受侵害时刻的认定不同。了解借单和欠条诉讼时效的差异,对债务人至关重要。债务人应根据不同的凭证,及时行使权力,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使债务得不到法令有用保护。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出具借单还是欠条,双方都应谨慎对待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珠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