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收账公司民间借贷复利要怎样约好才能得到支撑?珠海收账公司民间借贷复利要怎样约好才能得到支撑? 阿毛和秀儿签定了告贷协议,阿毛借到秀儿十万元,期限一年,利率20%。一年后阿毛暂时没钱还,于是和秀儿再签定新的协议,约好将之前欠的本金和利息悉数算上共12万作为告贷,告贷期限一年,利率20%不变。到期了阿毛未还钱,秀儿申述到法院要阿毛偿还本息总共14.4万元(12万+12万×20%)。法院是否应支撑? 答复:完全可以。签定新的协议,即视为两头对旧协议的债款债款进行结算供认。但是假设秀儿和阿毛第一次协议约好年利率30%,签第2次协议时以本息合计13万元作为新协议的告贷本金,则逾越24%的部分不能核算进去,也就是说最多以12.4万元为新协议的本金来核算。 珠海收账公司法令规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矩》第二十八条 借贷两头对前期告贷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告贷本金偏从头出具债款凭据,假设前期利率没有逾越年利率24%,从头出具的债款凭据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告贷本金;逾越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告贷本金。约好的利率逾越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逾越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告贷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按前款核算,告贷人在告贷期间届满后应当付出的本息之和,不能逾越开端告贷本金与以开端告贷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核算的整个告贷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恳求告贷人付出逾越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本文由珠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