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收账公司借单被担保人撕毁,债款还能要回来吗?
珠海收账公司借单被担保人撕毁,债款还能要回来吗?
根本案情:
2017年4月,王某将4万元借给卜某,常某供给担保。可卜某偿还两个月利息后,便再没还款,并且失去了联系。2017年底,由于找不到卜某,王某便到常某家中要钱。在要钱过程中,常某提出要看借单原件,所以王某将原件拿给了常某看,谁知常某接过原件后就撕了,并且拒不还钱。王某很愤慨,只好将借单碎片捡了回去并粘好。
由于卜某找不到,担保人常某也不还钱,王某便持着撕碎的借单诉至清江浦法院
庭审中,王某拿着粘贴好的借单,要求卜某、常某偿还4万元及利息。而常某则辩称,卜某向王某告贷4万确是现实,但王某上门要钱时,两边已经谈好1万元了断此事,当时他就还了1万元,所以才撕了借单。因此,自己不应再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在审理后以为,本案关键在于,常某撕毁借单是因债款的结清而撕毁,仍是歹意撕毁,但这部分现实法院毕竟无法查清。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尤为重要。因常某关于卜某向王某告贷现实予以认可,故4万元借单本身真实性可以承认。那么即便借单已被撕毁,关于常某是否偿还告贷以及1万元对价是否可以结清4万元债款的举证责任,仍然在常某一方。但常某无法举证证明,并且这一约好违反常理,故法院关于常某辩称不予支持。毕竟,法院判令卜某向王某偿还4万元及相应利息,常某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
小李说法:
法院在审理现实无法查清情况下的案子时,将会经过举证责任的分配而进行裁判。一同也提示广阔市民,在民间假贷法律关系中,一定要注重根据的构成与保存,不论是出借仍是偿还钱款,可以经过转账方法进行,比方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便留存根据,且最好有见证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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